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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建立畜禽肉类产品分割加工和分销管理制度
来源:南通市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8-08-01 字体:[ ]

近日,市农业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了《加强牛羊家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建立畜禽肉类产品分割加工和分销管理制度,要求所有畜禽肉类生产加工分割企业、批发分销商填写《南通市畜禽产品分割和分销合格证明》,加强畜禽肉类产品准出准入衔接。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履行肉品进入生产加工企业后的分割加工和进入市场后的批发分销的监管职责,督查落实肉品分割和分销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畜禽产品分割加工和批发分销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外来需分割加工和分销的畜禽产品应检查《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标识)和检疫验讫印章(标志)(即“两证两章”)等材料,如实填写相关记录。生产加工企业分割、批发分销商分销时按实际分割、分销情况,向销售对象或分销对象出具《南通市畜禽产品分割和分销合格证明》,并附分割、分销前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分割和分销证明应载明产品的相关信息,做到分割和分销前后总数量等信息吻合。对于生产加工、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的肉类产品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各地应依法予以查处,守护通城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