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市物价局重点工作上半年进展情况

来源: 365网站滚球盘 发布时间:2017-07-03 字体:[ ]

  一、完善房价备案政策
    根据市政府房价调控的要求,进一步收紧价格备案政策,会同房管部门出台了《关于完善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的通知》(通价服〔2017〕96号),努力稳控市场价格水平。加强对各县(市、区)房价调控工作的指导。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价服〔2017〕53号),指导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和价格服务方式的转变,做好房价监管工作。通过行政指导和约谈,引导企业合理制定商品房销售价。
    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1、核定市区蒸汽生产企业用煤成本,根据煤热价格联动办法的规定,合理调整蒸汽中准销售价格,价格水平保持在全省中等偏下。严格监审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经营成本,稳控企业用气价格。
    2、及时落实“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规定,自4月1日起取消自来水价格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降低自来水价格,预测全市每年可为工商企业节约开支1200万元。
    3、开展清费降本减负督查回头看,跟踪部分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4、根据国家、省收费新的政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进行了两轮梳理和整理,待征询执收单位意见后,联合市财政局向社会发布。
    三、深化价格机制改革
    1、听取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部门对改革的意见建议,对省改革方案提出完善意见。选择如东、崇川等地区进行改革方案的测算。开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情况及医疗服务价格全面摸底调研,为全面推进改革做好准备。
    2、会同环保局贯彻省《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暂行管理办法》,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发布并进行宣传。从2月1日起,排污权交易价格实行由排污权交易主体根据环境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条件等自由竞价形成。跟踪排污权交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后的执行情况,指导县市区执行好政策。
    3、会同公安局、城管局出台了《关于公布2017年度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对南通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指导文化宫、瑞慈医院等配套停车场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对濠河景区等配套停车场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