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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关于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365网站滚球盘 发布时间:2013-02-27 字体:[ ]

市人民政府

  2012年,市物价局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紧紧围绕《法治南通实施纲要》及《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实施《365网站滚球盘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对照《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行为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突出抓好重要价费政策措施制定

  1.优化价费环境,服务发展。一是研究制定促发展价格政策。制定了《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稳增长实施意见》和《进一步减免涉企收费的意见》,从3月1日起,对市区企业停止收费6项,减免收费27项、降低收费标准1项,预计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2亿元。二是落实省以上价费优惠政策。落实沿海开发优惠电价政策,帮助启东新友海产品公司、通州水貂养殖户落实了海产品初加工、畜禽养殖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年减轻负担约50万元。三是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全面梳理59个部门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的收费事项;对进入政务中心收费的14个部门42个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并以收费主体、项目、标准、依据、减免规定的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建立督查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列入市级机关综合绩效成绩,促进收费行为规范,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将市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91个一级项目,155个子项目,进行公布。对2009年以来的国家、省、市相关涉企收费优惠政策文件进行梳理,汇编成册,免费发放。

  2.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落实惩罚性电价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帮助整改达标的7家企业申请停止执行差别电价。2012年71日起,对2011年度企业环境行为评级为红色等级的南通朝阳漂染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随水价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0.3元/立方米;2011年度企业环境行为评级为黑色等级的南通格瑞福染整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随水价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0.5元/立方米。执行差别水价的企业,当环境行为评级达到黄色及以上后,污水处理费恢复执行正常标准。在全国率先对市区II、III承压地下水资源费标准按照水位浮动加价,促进地下水资源保护。

  3.完善房价政策。一是按照市政府普通商品房价格年度控制目标,加强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今年共备146.23万平米,平均备案房价10420.30/平米,比2011年全年均价11019元的水平下降600元,降幅5.43%。二是大力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市区共会商确定了13个地块拆迁安置房限定价;制定了7个地块经济适用房价格,审定了49.52万平米拆迁安置房的销售价格。贯彻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优惠政策,结合南通实际,明确了环境影响咨询费、雷击风险评估费、房产测绘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减半收取的优惠政策。三是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贯彻《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在全省率先制定楼盘明码标价范本。组织对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未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的,未公示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等六种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二)深化行政职能转变,突出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积极推进“三集中三到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实施意见》和市编办《关于归并市级部门行政审批职能、调整内设机构设置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在“三不增加”的前题下,将原来分散在收费管理处、服务价格处、产品价格处和认证中心、开发区分局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共29个行政审批事项,经市法制办核准,全部归并到行政服务处(综合法制处)。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办事、利于控制”的原则,对审批流程进行了三个方面的再造:一是简化办理环节,把原来区分较细的中间办理环节,统一改为“窗口受理、处室拟定方案、集体审议、窗口审批”四个环节;二是缩短办理时限,改变原来没有即办件的局面,将5个承诺件改为即办件,缩短时限42个工作日。三是减少签发环节,凡经定调价会议纪要明确的承诺件和具有明确标准的即办件,均由分管行政服务处的局领导一人签发,并将文件印发由原来的办公室改为行政服务处。

  2.组织行政审批“提速增效促满意”活动。按照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务中心的统一要求,对承诺时限、办事流程、申报材料进一步优化,共压缩承诺时限34个工作日、精减申报材料30份。通过前后联动、工作主动、督查互动,主动向服务对象提供电话提醒服务、提前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全面提升办事效能。

  3.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制度。制定《365网站滚球盘行政审批操作规程》、《365网站滚球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365网站滚球盘关于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行为的意见》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三)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突出抓行政决策程序规范

  1.完善价格决策风险评估制度。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为落脚点,明确凡由市物价局组织听证的价费调整事项、省局委托或授权市局听证的项目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实行听证的项目,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价格决策事项,在作出价格决策前都必须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评估,将重大价格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前置程序”、“必经环节”和“刚性门槛”,切实做到源头维稳、预警维稳、主动维稳,今年重大价格决策稳定风险评估率达到100%。

  2.调整定调价委员会、案件审理委员会、价格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聪明才智,增强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聘请20名专家为南通市第二届价格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结合部分人员工作调动,及时调整了定调价委员会、案件审理委员会人员,为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提供组织保障。

  3.强化成本监审约束机制。按凡调必审的原则,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调整前进行成本监审,今年共核减不合理成本4548.42万元,强化了成本监督的约束作用。

    (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突出抓推行柔性执法方式

    1.明确自由裁量基准。针对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大的实际,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细化、量化,研究确定了自由裁量基础标准,增强对办案人员的约束。

    2.固化办案流程。制定了价格检查工作流程,规范价格案件检查的办案程序,明确办理环节和办案期限,并在行权网上进行固化。按照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的要求,案卷文书、取证材料等所有的案卷材料上网运行,做到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办案程序高效、便捷。

  3.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坚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杜绝执法过程中态度冷漠、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现象,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全年日常市场价格巡查12300余人次,涉及各类检查及服务对象4800余家,查出及纠正价格违法违纪行为1260件(次),发放各种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材料2400份(册)。组织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及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活动。一年来,共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400余份,对4家大型商业企业实施了约谈提醒告诫措施

    (五)健全行政监督体系,突出抓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1.健全风险防控措施。把所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纳入风

险点查找范围,严密排查各个岗位、各项业务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廉政风险、法律风险和效率风险。深入分析每一个风险点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有针对性地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堵塞操作漏洞,并在行权网上作出明显标志。

  2.强化行政监督制度建设。按《365网站滚球盘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操作规程》,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中的监督检查作用,规范执法监察行为。制定《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效能公示制》,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增强队伍服务意识。

  3.全面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按运行电子化、信息透明化、监督实时化的要求实施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杜绝了网上网下双轨运行、事后补录等现象。

  (六)完善行政调解体制,突出抓价格矛盾纠纷调解

  1.完善价格纠纷专业调处机制。规范价格纠纷调处工作程序,今年共调处11件价格纠纷,调处成功率明显提高。

  2.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两起行政诉讼案件,按照要求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

  3.发挥12358热线作用。12358价格举报热线成为帮助解决价格纠纷的快速处理纽带,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案件1522起,查处价格举报案件70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13727.8元。

  二、当前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社会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与价格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的矛盾。目前价格举报案件集中在涉及民生的热点焦点问题上,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协调处理个案比较容易,但涉及到群体的案件,依法处理比较困难,行政协调又涉及到各方利益,诉求难落实。二是价格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缺少强制手段,渎职侵权等廉政风险加大。三是缺乏对放开价格的监管手段,从法律依据和法制实践两个层面都存在一些盲区。

  三、明年依法行政工作初步打算

  (一)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落实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沿海开发、服务业发展等价费政策,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巩固清费减负成果,将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制定和争取扶持新兴产业、园区发展的价费政策;积极推进资源性价格改革和节能减排,大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建立健全价格政策效应评估机制,为各级领导、各类企业提供决策参助意见。

  (二)加强监管,维护稳定。一是强化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价格诚信单位考核验收办法,优化诚信单位动态管理,树立价格诚信正面典型,引导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价格环境。二是推进明码实价。在总结提炼明码实价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推进整个商业领域全面实施,突出规范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标价行为;以规范促销行为为重点,严肃查处虚假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三是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明确价格纠纷调处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调解原则、回避制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三)整治热点,保障民生。一是强化医疗、教育收费监管。推进试点县公立医院医改方案的实施,规范营利性医院医疗收费行为。探索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材料费及法定培训管理新办法,完善大中专院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的备案工作。二是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房价备案制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制度等。三是落实惠农政策,加强农产品成本效益分析,引导农民调整种养结构,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四)提升水平,强化保障。一是严格依法履职。对照部门职能,梳理法定职权,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执法程序,量化自由裁量基准,制定价格行政执法操作规程,并通过行权网进行固化,规范执法行为。三是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尤其要在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水平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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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1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