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6/2018-00512 | 文号: | 通价行〔2018〕58号 |
信息来源: | 365网站滚球盘 | 生成日期: | 2018年04月18日 |
生效日期: | 2018-04-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调整市区蒸汽销售中准价格的通知 | ||
主题: | 附件: |
市区各热电联产企业:
根据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市区热电企业煤炭价格情况,按照《南通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办法》的规定,经局定调价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调整市区蒸汽中准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蒸汽中准价格
市区蒸汽中准价格上调5元/吨,即常压蒸汽由184元/吨调整到189元/吨,中压蒸汽由190元调整到195元/吨,高压蒸汽由220元调整到225元/吨。
二、脱硝、除尘加价
市区热电企业脱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控排放浓度达到省规定标准的企业蒸汽价格可以加价5元/吨。
三、各热电联产企业要加强与用户沟通协调,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合理制定本单位蒸汽销售价格。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使用量)执行。
365网站滚球盘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