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社会福利中心: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综[2002]214号),经现场考察和定调价委员会讨论,现就你中心三期(3、4号楼)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3、4号楼床位费基准价为双人标间为900元/床.月,小套间1100元/床.月,大通间为680元/床.月。
床位费可在基准价20%内浮动 。
二、服务护理级别共分三级
1.三级服务护理(为自理老人)费:即日常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护理的老人:100元/人.月。
2.二级护理(为介助老人)费:即日常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帮助的老年人:200元/人.月。
3.一级护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介护老人)费和自选保健服务的费用由双方面议。
三、中心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具体收费标准。
以上标准试行两年,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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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