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12 字体:[ 大 中 小 ]
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
为规范收费行为,现将你校学生公寓及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明确如下:
1.南通市静海中学撤并后,学生公寓转至你校使用,收费标准仍按《关于核定南通市静海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通价费[2003]70号)规定的600元/生、学期执行。
2.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仍按《关于明确部分市直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通价费[2006]282号规定的400元/生、学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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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