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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级涉及房地产收费项目目录》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09 字体:[ ]

《南通市市级涉及房地产收费项目目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为提高涉房收费政策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涉房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购房者负担,市物价局梳理编制了《南通市市级涉及房地产收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涉房收费清单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主管部门、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文件。地方政府在收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应符合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规定。

  二、涉房收费中,政策保障性住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2014年11日至20181231)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予以免收;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现行标准减半征收,有浮动幅度的执行下限。

  三、2015年6月开始,市级涉及房地产开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以后如遇国家和省、市新增、调整或取消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市物价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实时更新。


南通市市级涉及房地产项目收费目录

  一、政府性基金

管理部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文件依据

1

市建设局

城市基础设施

配套费

  按建筑面积每平米90元计征

  公共租赁住房、中小学校舍建设、市区保障性住宅商品房建设等项目免收。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企业免收(园区负责统一配套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拆迁安置房减半收取。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价服[2012]159号;

苏价服[2014]49号;

通政办发[2009]125号;

通政办发[2012]16号;

通价服[2013]256号

2

市建设局(散装水泥办公室)

散装水泥

专项资金

  按下列标准减半收取:水泥生产企业每销售一吨袋装水泥缴纳1 元专项资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其他使用单位每使用一吨袋装水泥缴纳4 元专项资金。城市建设项目(不包括市政建设项目)使用袋装水泥按建设项目每平方米2元收取专项资金预收款,按实际使用袋装水泥量,每吨征收4 元专项资金。

  涉及中小学校舍、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免收。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财综[1999]69号;

苏政发[2014]129号;

苏价服[2014]49号;

苏价服〔2012〕159

3

市建设局(墙改办)

新型墙体材料

专项基金

  按下列标准减半收取:每平方米10元或每块砖0.05元。

  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免收。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财综[2008]43号;

苏政发[2014]129号;

苏价服[2014]49号;

苏价服〔2012〕159

4

市财政局

防洪保安资金

  从事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0.6-1%收取

财综字[1998]143号;

苏政发[1999]46号;

苏政发[2011]66号;

苏政发[2011]80号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

管理部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文件依据

1

市建设局市政设施管理处

城市道路

占用挖掘费

  建设性占道,车行道占道在一个月内0.3元/日·平方米。人行道占道在一个月内0.2/日·平方米。超过一个月可逐步提高收费标准,但最高不超过100%。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见文件。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小学校舍建设免收。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工业企业按规定标准50%收费。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财综[2015]27号;

苏价服[2014]49号;

通政办发[2012]16号

2

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园林绿化

损坏赔偿费

  详见文件。涉及中小学校舍建设免收。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财综[2015]27号;

苏价服[2014]49号;

通价费[2010]261号

3

市国土局

土地登记费

  其中企业、自收自支单位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10,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最高不超过4万元。

对中小学校舍、符合条件的初创中小企业以及小微企业、市区外商投资企业免收,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征收。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财综[2015]27号;

苏价服[2014]49号;

通政发[2013]53号;

通政办发[2010]243号;

通政办发[2012]16号;

通财综[2015]5号

4

市国土局

耕地开垦费

  每平方米17元。占用基本农田的提高40%,中小学校舍建设免收。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财综[2015]27号;

苏价服[2014]49号

5

市房管局

房屋登记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房屋登记费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

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核利人核发时,每增加一本证收加收工本费10元

  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符合条件的初创中小企业、经济适用住房登记、小微企业、市区外商投资企业免收其他相关优惠政策详见相关文件

苏价费[2009]278号;

苏价服 [2014]49号;

通政发[2013]53号;

通政发[2013]57号;

通政办发[2010]243号;

通财综[2015]5号

6

市房管局

白蚁防治费

  新建房屋按建筑面积收费,七层以下(含七层、地下层)每平方米2.3元;八层(含八层)以上每每方米0.7元。中小学校舍安全、公租房建设免收;

  市区外商投资企业新建房屋按标准下限的80%收费。拆迁安置房按85%收费。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工业企业按1/平方米收费,市区其他企业按2/平方米收费。其他相关优惠政策详见相关文件

苏价服[2009]291号;

苏价服 [2014]49号;

通政发[2008]69号;

通政发[2013]53号;

通政发[2013]57号;

通政办发[2010]144号;

通政办发[2010]243号;

通政办发[2012]16号;

通价服[2013]256号

7

市民防局

防空地下室

易地建设费

  2400/平方米(按规定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应建而未建的);48/平方米(其他民用建筑按总建筑面积5%比例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建而未建的)

  涉及中小学校舍建设的免收;市区拆迁安置房按规定标准50%收费,并延期到节水环节交费。其他相关优惠政策详见相关文件

苏价服[2002]294号;

苏价服[2014]49号;

通政办发[2012]16号;

通价服[2013]256号

8

江苏省

特检院

南通分院

电梯、起重机安装过程检验检测费

详见文件

拆迁安置房按规定标准80%收取

苏价费[1997]37号;

通政发[2013]53号;

通政发[2013]57号;

通价服[2013]256号

  三、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管理部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文件依据

1

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费

  施工图审查按项目等级划分,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特级、一级项目1.2元,二级项目1.15元,三级项目1.1元。

  市区外商投资企业按标准下限的70%收费;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企业、中小学校舍、拆迁安置房按50%收费。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价服[2015]20号;

苏价服[2014]49号;

通政发[2008]75号;

通政发[2013]53号;

通政发[2013]57号;

通政办发[2010]243号;

通政办发[2012]16号

2

市建设局

工程造价处

建设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详见文件。

  市区外商投资企业免收;涉及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减半收取。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价服〔2014〕383号;

苏价服[2014]49号;

通政办发[2010]243号

3

市建设局

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和建筑材料试验费

  详见文件。

  中小学校舍建设等减半收取;市区中小企业、市区外商投资企业按标准下限的70%收费。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价服[2014]425号;

苏价服〔2014〕49号;

通政办发[2010]38号;

通政办发[2010]243号;

通政办发[2012]16号

  4

  市建设局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交易

综合服务费

  详见文件

  中小学校舍建设、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企业50%收费;拆迁安置房按75%收费。 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价服[2014]49号;

苏价服[2014]425号;

通政办发[2012]16号;

通价服[2013]256号

5

  市建设局

城市建设档案馆

城建档案资料

综合服务费

  详见文件

  市区外商投资企业按标准下限的70%收费;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工业企业按规定标准50%收费。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价服[2014]425号;

苏价服 [2014]49号;

通政发[2013]53号;

通政办发[2012]16号;

通政办发[2010]243号;

通价费[2008]270号;

通价行[2012]28号

6

市规划局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详见文件

  中小学校舍建设减半收取;市区企业在规定标准上下浮10%。

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价服[2014]425号;

苏价服[2014]49号;

通政发[2013]53号;

通政办发[2010]38号;

通政办发[2012]16号;

通价房[2003]141号

7

测绘

测绘产品价格

  详见文件。

苏价服[2014]425号、

8

市国土局

土地市场服务中心

土地使用权

交易服务费

每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1.4元、土地使用权转让2.5元、土地使用权出租和抵押1.00元。

  优惠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通价服[2004]293号

9

市房管局

房产测绘队

房产测绘费

  房产分户图测绘分为预测绘和实测绘。预测绘,每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0.3元,工业厂房0.4元,其他房产0.5元;实测,每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0.6元,工业厂房0.7元,其他房产1元。

  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工业企业按规定标准50%收费。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价服[2015]20号

通政办发[2012]16号

10

市房管局

房产交易中心

房屋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住房3元/平方米(转让方)、存量房6/平方米(双方各半)、非住宅10/平方米,其它见文件

  市区中小企业、市区外商投资企业按70%收取;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工业企业非住房按规定标准70%收取。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苏价服[2014]425号;

通政办发[2010]38;

通政办发[2010]243号;

通政办发[2012]16号;

通财综[2015]5号

11

市房管局

全通房产信息咨询网络有限公司

房产网络信息服务费

  每平方米1元;当年无开发项目的暂不收取网络服务费。每个入网房地产开发企业免费配送一个密钥,另增加一个密钥加收500/年。

  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按50%收取; 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通政办发[2012]16号;

通价服[2011]42号;

通价服[2013]256号等

12

  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境

监测专业服务费

  详见文件。拆迁安置房建设按规定标准的80%执行。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价服[2014]425号;

通价服[2013]256号

13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咨询费

  放开价格,市场调节

苏价服[2015]75号

14

  市气象局

  防雷减灾中心

(构)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图纸专业审核

技术服务费

  0.10/平方米。一、二类建(构)筑物加收10%,专项防雷工程按造价的1%计收。

  拆迁安置房按80%收费。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价服[2014]425号;

苏价服[2014]49号;

通政发[2013]53号;

通政发[2013]57号,

通政办发[2012]16号;

通价服[2006]266号;

通价服[2013]256号

15

(构)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监督竣工

检测技术服务

  0.90/平方米。一、二类建(构)筑物加收10%,专项防雷工程按造价的4%计收。

  拆迁安置房按80%收费。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苏价服[2014]425号;

苏价服[2014]49号;

通政发[2013]53号;

通政发[2013]57号;

通政办发[2012]16号;

通价服[2006]266号;

通价服[2013]256号

16

市供电公司

电力负荷管理

终端建设费

详见文件

苏价服[2014]425号

17

高可靠性供电费

详见文件

苏价服[2014]425号

18

新建居住区

供配电工程服务费

详见文件。保障性商品房按80%收取

苏价工[2009]414号;

苏价工[2011]214号。

苏价工[2012]316号

19

临时用电订金

详见文件

苏价工[2002]69号

20

计量检定费

详见文件

苏价服[2014]425号

21

用电启动方案编制费

详见文件

苏价服[2014]425号

22

中广有线信息网络公司南通分公司

有线电视工程配套费

住宅按建筑面积15元/㎡计收。每套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设2个终端、144(含144)平方米以上设3个终端。

通价服[2007]201号

23

南通大众燃气

有限公司

管道燃气设施

工程安装费

20127月1起领取建设施工许可证的住宅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3400元/

通价产[2012]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