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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网站滚球盘 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15 字体:[ ]

各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滨海园区经发局,市有关部门及收费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精神,以及《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的通知》(苏价费〔201571号)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收费情况报告及2014年度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苏价费〔20151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收费监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制度。20154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制度。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停止发放、变更收费许可证;停止实施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废止,《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及《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表》同步废止。

  二、健全事中事后收费监管制度。各地价格、财政部门要主动对接收费监管方式变革,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强化监管。

(一)建立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度审验制度后,各地价格、财政部门同步建立两项报告制度。一是收费单位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制度。收费单位基本信息或者收费情况发生变化时,收费单位应当及时填写《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表》(见附件1),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并公布。二是收费单位年度情况报告制度。收费单位应当于每年报告期(2月1日至430日)内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报告上年度收支情况,如实填写《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见附件2)。市级各收费单位须同时提交收费自查及分析报告,报告包含收费基本情况、收费金额变化较大项目及原因分析、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要素。

  (二)建立收费单位巡访制度。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日常收费监管,开展收费行政指导。不定期巡访收费单位,对收费情况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抽查并及时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建立收费员联系制度,定期组织培训交流。

  (三)强化日常验收考核制度。将健全事中事后收费监管制度与健全市级机关落实收费政策日常验收考核制度相结合,强化动态监管。将收费公示制度、收费情况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一并纳入日常验收考核内容。采取自查、督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考核验收收费落实情况。

  (四)实施收费政策评估制度。各地价格、财政部门要抓紧构建包括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在内的多元化收费评估制度,认真落实《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评估办法(试行)》(苏价规〔2013〕6号),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逐步推进相关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建立收费动态管理制度。一是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各地价格、财政部门要按年度编制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定期更新涉企、涉车、涉房等其他专项收费目录清单。二是收费公示动态管理制度。各地价格、财政部门要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公示动态管理机制。各收费单位应当在门户网站及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优惠减免规定、监督举报电话并实行动态调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向社会公示的收费,收费对象可以拒绝缴纳。

  (六)建立收费单位清单制度。各地价格、财政部门要梳理本级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收费单位年度收费情况报告等三张目录清单,按年度向社会公布。凡进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目录的,方可申领财政票据并实施收费,未进入该目录的,不得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年度收费情况报告目录清单,于每年7月1日前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介公示,对没有实施年度报告的收费单位进行通报,适时公布收费单位相关信息。年度收费情况报告执行情况作为价格信用信息纳入全省价格信用管理体系。

  三、开展201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

  各地价格、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开展收费单位年度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工作。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省收费统计报告制度规定,汇总分析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数据,并形成收费统计分析报告及统计报表,于2015年510日前上报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电子版报送至ntwjjsfc@163.com邮箱,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四、数据及表格报送

  (一)《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表》,即时发生即时以电子、书面形式分别上报,书面报送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市级各收费单位材料报送至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电子版报送至ntwjjsfc@163.com邮箱。

  (二)《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市级各收费单位于2015年430日前填报上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及收费自查和分析报告,并同步报送收费数据。报送形式及要求同上。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数据信息通过“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网上申报系统”分级申报(南通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申报网址:https://sfglnantong.nacao.org.cn)。市级各收费单位《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电子版须同时报送市财政局综合处(邮箱luxiaoping_0118@163.com)

  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数据由各地自行研究确定申报路径。市级收费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含市管医疗机构)数据报送至ntwjjsfc@163.com邮箱。

  (三)收回市级各收费单位所持收费许可证,各单位于2015年430日前将收费许可证(正、副本)寄至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

  相关表格请在“南通物价网站”(http://www.hsh-yq.com/)“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市物价局联系电话:85216543,联系人:杨厚岩;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5594135联系人:陆小平。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价格、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宣传、解释及收费单位的培训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并落实好各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指导并督促收费单位及时、准确报送各类数据和报表,加强对上报数据的联合抽查、审核,提升收费统计分析报告质量。

  (二)各收费单位要主动适应收费监管方式的变革,实施好收费情况报告、收费公示等制度,落实好各项收费政策,配合做好各类目录清单公示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按规定及时如实提供所需资料,自觉接受审核、巡访和督查。

  (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管,对收费单位年度情况报告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各级价格、财政部门应当予以指正。对在目录清单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以及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规单位,予以公开通报。

附件:1.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表

      2.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

                                                              365网站滚球盘 南通市财政局

                                                                   2015年4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