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16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苏财综〔2017〕20号)等通知精神,我们对《关于公布南通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通价费〔2016〕129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 365网站滚球盘 2017年7月1日
通价费〔2017〕12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