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南通市救护收费管理相关政策问答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13 字体:[ ]

  

南通市救护收费管理相关政策问答

 

根据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规范救护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医[2014]353号)要求,为维护医疗救护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365网站滚球盘联合卫生、人社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救护收费管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1.《通知》在救护项目和收费标准上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对符合《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定,属急救范围地段内(指南通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院前医疗急救用车收费标准为:起步公里数5公里,起步价40元,超过5公里以上的每公里为4元(单程计费)。

跨越急救范围地段用车或用于接送、转运伤病员的非院前医疗急救用车收费标准8/公里(单程计费)。

符合国家卫计委办公厅《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规定的情形,需实施院前危急重症抢救的,费用为每次90元。

 

2.在救护中,因患者病情需要,提供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因患者病情需要,提供心脏电除颤术、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术、呼吸机辅助呼吸、心电图检查、骨折外固定术等服务项目的,按苏价医[2014]353号规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为:心脏电除颤术60/次、心肺复苏术130/次、气管插管术50/次、呼吸机辅助呼吸15/次、心电图检查30/次、骨折外固定术50/次。

 

3. 企事业单位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服务如何收费

答:企事业单位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备用车辆服务坚持自愿委托原则,提供服务前,双方按规定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当时不得收费,事后视突发公共事件性质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4.救护车用车里程如何计算

答:救护车用车里程计算方法为患者上车救护地点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的实际行驶公里数,不得按往返里程计算。增加≤0.5公里的,不计费;增加>0.5公里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费。

 

5. 《通知》的实施时间和效力范围如何确定

答:《通知》自2015415日起在南通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