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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减免涉企收费政策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6-11-05 字体:[ ]

  一、为什么完善减免涉企收费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更好服务园区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对2012年的《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特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免涉企收费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12〕16号)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减免涉企收费政策优惠的范围

  对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

  (项目)减免。

  三、具体有哪些优惠政策

  对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工业企业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城建档案编审收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土地市场交易服务费、土地测绘收费。

  对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内新建项目的建设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

  对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企业免收港口设施保安费、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企业的建设项目免收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

  对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工业企业按1元/平方米收费,其他企业按规定标准的85%收取(八层以上(含八层)除外)白蚁防治费。

  对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内新建非房地产开发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范围

  以国务院、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指征收标的物在

  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内的企业。

  五、对各收费单位有什么要求

  各地、各部门及各执收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减免涉企收费的规定,并在征收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主动告知相关优惠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文件执行期限

  从2016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

  

   201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