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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价格机制改革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1 字体:[ ]

——省物价局局长张卫东解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编者按〕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今年2月20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本报特请省物价局局长张卫东对此进行了解读。

  问:《实施意见》是我省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的针对价格机制改革的文件。请您介绍一下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张卫东:《实施意见》是我省价格工作历史上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有关价格机制改革的文件,影响重大,意义深远。

  第一,《实施意见》是全面贯彻中央《若干意见》的具体体现。去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是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针对价格机制改革的文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明确了江苏价格机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描绘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实施意见》是省委、省政府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的具体体现,充分展示了中央有要求、江苏有行动、落实有成效。

  第二,《实施意见》是全面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实要求。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未来发展的最新要求,也是今后一段时期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最新定位。价格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和民生部门,在服务新江苏建设中承担着重要职责,肩负着重要责任。《实施意见》站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就价格部门服务新江苏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突出强调,既用好“加法”,也用好“减法”,既要发挥好价费扶持政策的激励作用、助推作用,也要发挥好差别价费政策的倒逼作用、导向作用,在服务新江苏建设中进一步彰显价格部门的职能作用。

  第三,《实施意见》是全面推进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江苏的价格改革和价格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2014年12月,省政府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经过过去一年的努力,江苏在推进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和医药价格、环保收费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简政放权和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实施意见》立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就站在新起点上推进江苏价格机制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深刻回答了“为何改”、“改什么”、“怎么改”、“谁来改”等重大问题,是引领江苏价格改革和价格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问:我们知道,前年底省政府曾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中央《若干意见》出台后,先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又提出了不少新的理念和要求,《实施意见》在这方面是如何衔接的

  张卫东:《实施意见》坚持高起点、高定位,注重了五个方面的衔接:一是与中央《若干意见》全面衔接。《若干意见》明确的目标和每一项任务,都在《实施意见》中得到具体的细化和落实。二是与省政府《意见》前后衔接。既一脉相承,又发展深化,明确了价格机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描绘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三是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度衔接。充分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了促进“三去一降一补”的具体任务。四是与全国发展改革会议精神具体衔接。对贯彻国家发改委提出的推进价格机制改革专项行动计划作了细化。五是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主动衔接。主动贴近中心、服务中心,就发挥价格职能,积极服务 “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措施。

  问:与中央《若干意见》相比,我省的《实施意见》在标题上有所变化,在条目上也有所增加,我们想知道,《实施意见》有哪些“江苏特色”

  张卫东:《实施意见》坚持以中央《若干意见》为统领,既全面贯彻中央的指示要求,又具有鲜明的江苏特色,重点在六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提出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环境、四个体系”。即打造一个稳定的价格环境,完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生态环境保护、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和促进区域发展等四个价费政策体系。二是提出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具体政策措施。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的要求,提出了一揽子清费治乱减负的具体措施。三是提出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具体任务。对《若干意见》提出的“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了全面细化,明确提出“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四是提出了要完善价格监测监管工作体系,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既是社会和群众的期盼,也是市场监管的迫切需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监管工作体系,可以使监管服务工作更加及时、有效。五是提出了整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的具体措施。去年以来,李克强总理在多次会议上强调要整治“红顶中介”收费,《实施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和企业的关切,在这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整治措施。六是提出了要建立价格政策效应评估制度。对价格政策实行跟踪评估,可以及时掌握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为修订完善相关价格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问:可以说,《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江苏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请您介绍一下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张卫东: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就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稳慎推进,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服务宏观调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经济运行成本,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完善价格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定价制度,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完善制度、强化督查落实,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价格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分为2017年和2020年两个阶段。到2017年,要实现“一个基本放开和三个基本建立”,即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建立。到2020年,要实现“一个全面、三个更”,即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全面有序放开,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更为完善,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更为完备,价格调控机制更为健全。

  为使价格机制改革的目标更加细致深入,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我们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提出要构建和完善价格工作的“五个机制”,一是完善市场主导、定价科学、放管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二是完善反应灵敏、手段齐全、调控有力的价格调控机制。三是完善覆盖全面、制度完备、执行有力的价格监管机制。四是完善政策指导、信息引导、矛盾疏导的价格服务机制。五是完善法规健全、机构优化、队伍充实的价格保障机制。这既是今后一段时期全省价格工作的重点,也是价格机制改革需要实现的目标。

  问:刚才,您在介绍时谈到,《实施意见》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主动衔接,请您具体介绍一下价格部门将在哪些方面通过发挥价格机制作用来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

  张卫东: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是全省价格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价格改革和价格工作任务,对“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有着直接的推动作用。比如,在服务“经济强”方面,提出要加快推进水电气、交通运输等行业市场化价格改革,完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促进区域发展的价费政策体系,完善政府定价机制,健全收费监管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在服务“百姓富”方面,提出要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民生领域价格行为,守住民生价格底线,让群众共享改革成果,真正有获得感。在服务“环境美”方面,提出要稳步推进阶梯价格、差别化价格、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和环境价格补贴等利用价费政策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改革,发挥价格的激励、约束、倒逼作用。在服务“社会文明程度高”方面,提出要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体系,加大价格监督和反垄断执法力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发挥价格公共服务职能等。

  问:《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江苏价格改革和价格工作的目标、任务,请问今年江苏在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方面有哪些具体任务

  张卫东:《实施意见》在9个地方提到“2016”,这9项任务都是今年需要完成的。其中,5项涉及资源性产品和环境价格改革,即建立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与天然气门站价格联动机制并实施动态管理;县级城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加快推进力度;开展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调研,为出台相关政策奠定基础;开征挥发性有机物及太湖流域总氮、总磷排污费;出台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规定。2项涉及公用事业和公益事业服务价格改革,即制定中外合作办学分类型差别化收费政策和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实施办法。2项涉及清费减负,即再取消一批省级立项的收费项目;制定《江苏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中介服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除此以外,《实施意见》中明确的2017年及以后的中长期任务,今年也需要抓紧调研,尽快拿出相关的工作方案。

  问: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坚持“放”和“管”两个轮子一起转。去年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 “天价大虾”、“天价鱼”等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在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张卫东:坚持“放”、“管”结合,是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原则之一。通过价格机制改革,不仅要管住管好极少数的政府定价项目,更要实现对100%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的全覆盖。《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措施全面务实,可以概括为“定好规则”、“健全机制”、“完善体系”。

  一是“定好规则”,主要是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制定经营者自主定价的药品、电子商务、快递、电信资费、“互联网+”等领域的价格行为规则,逐步完善相关行业价格行为规则监管体系。研究制定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领域的议价规则、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二是“健全机制”,主要是健全价格监管执法机制。建立以县(区)域为基本单位的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强化基层价格执法的主体作用和属地责任。建立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加强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领域和民生领域价格监管,以及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的价格监管,严厉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建立比较完善的反垄断执法机制,对与社会民生、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相关的重点行业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多渠道收集价格垄断行为线索和案源,建立重点企业反垄断辅导机制,发挥反垄断执法的系统合力。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和价格调解机制,推动价格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将价格争议纳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积极化解各类价格矛盾。

  三是“完善体系”,主要是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加快构建价格部门、经营主体、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多元共治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全国四级联网12358价格举报信息系统作用。完善省、市、县三级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强化价格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价格信用信息采集、应用和奖惩机制,分步建成我省价格诚信激励制度、价格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制度以及全省价格信用管理信息平台。深化价格诚信单位和价格诚信区域创建活动。

  问: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面临困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了以“三去一降一补”为主要任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月26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请问《实施意见》在这方面有哪些相关内容,价格部门有哪些举措

  张卫东:“降成本”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意见》明确了价格主管部门清费治乱减负的重要职责,提出了完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价费政策体系的政策措施。

  一是细化收费清单。在去年编制公布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和涉企、涉农、涉房、涉车收费等目录清单的基础上,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要求,进一步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推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着重对中介服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出台《江苏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控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设定,切实加强收费监管。

  二是强化收费清理。压缩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数量,从2016年起,再取消一批省级立项的收费项目。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报告,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控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变更情况。

  三是优化收费环境。合理确定政府定价管理的交通运输价格,切实降低物流成本。加大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的规范和整治力度,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开展商品住房成本调查,加强商品住房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引导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合理形成和房地产企业合理定价,清理规范涉房收费,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

  问:近年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虽然不是很高,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猪肉、蔬菜、鸡蛋、水果等价格波动剧烈,有的涨幅也比较大。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有没有就稳定价格总水平提出具体的措施

  张卫东:近年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低位运行,结构性矛盾突出。去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7%,六年来首次进入“1”时代,但蔬菜等主副食品结构性价格上涨较快。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始终是价格主管部门的首要任务。《实施意见》明确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服务宏观调控,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价格环境的政策措施。

  一是坚持和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和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省、市、县三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解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调控责任,确保稳定生产、保障供应、增强流通、促进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和及时性。加强通缩、通胀预警,完善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处置价格异动,努力把握好价格调控的时机和力度,切实把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提升价格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加快构建重要商品、专业市场价格指数体系,开发建设全省统一、符合大数据要求的价格监测预警管理系统。

  三是丰富价格调控手段。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强化考核督查,促进价格调控各项任务落实。建立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必要行政手段为辅的多维立体价格调控机制,完善价格与财政、产业、物资储备等政策手段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调控合力。

  问:价格与民生休戚相关。在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进程中,必须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在保障民生改善、让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方面的具体措施。

  张卫东: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价格改革和价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意见》始终贯穿这一宗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主要有四方面的措施:

  一是深化医药价格改革。总的原则是政府主要管理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改革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着力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建立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形成有利于分级诊疗的梯次价格体系,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研究制定医用耗材价格和低价药品动态管理办法,构建医药价格综合监管体系。

  二是创新民生服务价格管理。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公办教育收费,逐步完善不同教育阶段和不同办学类型的教育收费政策。推进养老服务收费改革,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逐步对城乡群众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按照门票价格总体水平与居民收入相适应的原则,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推进城市公交票价改革和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体系。

  三是注重民生价格服务和监管。扎实推进民生商品价格公示活动,不断扩大采集品种和公示范围,引导规范自主定价行为和市场合理运行。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的教育、通信、房地产、医疗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一步规范民生领域价格行为。将价格争议调解纳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及时化解各类价格矛盾纠纷。对涉及重要民生的价费政策开展效应评估。

  四是落实价格托底保障政策。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推进居民阶梯价格改革中,实行差别化价费制度,对困难群众实行价费优惠或减免。为城市农民工享受城镇住房待遇提供价格保障,科学制定保障性住房价格和公租房租金标准。完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监管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平价店优惠券制度,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问:我们都知道,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可以说任重道远。请问您《实施意见》在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方面有哪些保障措施

  张卫东:价格机制改革是系统工程,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经济转型升级、利益格局调整、社会稳定大局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要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预期目标,必须有系统有效的保障措施。《实施意见》明确的保障措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组织保障。《实施意见》强调,地方和部门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改革任务承担主体责任。每一项改革都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要推行常态化督查考核制度,将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市县政府及价格系统考核内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二是能力保障。《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价格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夯实工作基础。要加大价格理论实践问题研究和干部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反垄断执法力量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法治保障。《实施意见》提出,要修订出台《江苏省价格条例》,及时制定或修订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服务价格管理等政府规章,鼓励有条件的市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制度建设,到2020年,构建比较完备的地方价格法规制度。

  四是舆论保障。《实施意见》强调,要完善价格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大对价格改革的宣传报道力度,讲好“价格改革故事”。要做好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有利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好声音和正能量。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广泛凝聚改革共识,为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