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下同)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免费用电基数是多少,是如何返还的
根据省物价政策规定,从2012年7月1日起市区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采取“即收即返”的方式,供电企业根据民政部门定期提供的“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清单,从抄表月份第一档电量中扣除对应的免费电量后计算当月应收电费,免费电量按年清算。
2、市区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业务如何办理
市区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办理免费用电基数申请业务时,应由低保户或五保户户主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居民电费交费卡(或近期电费发票)等材料,从8月1日起前往当地居委会登记,由区民政部门统一汇总后上报市民政局,再由市民政局反馈至供电部门,也可从10月1日起,前往供电公司营业厅办理。供电公司对照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户”、“五保户”家庭明细清单的信息核对一致后,登记户主用电户号、联系电话、身份证等信息,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完成免费用电基数申请。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证明材料。
3、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业务如何办理
市区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可由集中供养单位携带经财政部门核定盖章的集中供养人员名册、身份证明材料等前往供电公司营业厅办理。申请通过审验后,供电企业按照有效人数对应的免费用电基数从集中供养单位的用电量中予以扣除。
4、租用他人房屋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能申请免费用电基数吗
市区租住他人房屋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可以申请免费用电基数,在申请办理免费用电基数业务时,需提供房主的授权证明材料。
5、合表用电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如何申请免费用电基数
市区合表用电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应与合表下其他用户协商一致后,由合表用户人(与供电公司建立供用电关系的用电人)以及“低保户”、“五保户”户主携带材料至供电公司申请办理。
6、市区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未能及时申请,前期的免费用电基数还能返还吗
可以返还。市区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申请免费用电基数业务,从2012年7月1日后享受“低保”或“五保”待遇的起始月份起实施免费用电基数返还。例如:某家庭2012年8月份起通过政府部门的低保资格认定,2012年10月份才到供电营业厅申请免费用电基数返还,那么供电公司将在审验通过后,在后期的电量电费中扣减其8-10月份共3个月的免费用电基数。特别提醒大家,如您年度清算前仍未提出申请的,将不再享受本年度免费用电基数的返还政策。
7、市区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一个月用电量不足15度怎么办
市区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当期实际用电量不足免费用电基数的,按照实际用电量扣除免费用电。免费用电基数在本年度内可以结转到下一月份累计使用。年度内实际用电量不足全年免费用电基数的,按照年度实际用电量扣除免费用电,但当年结余免费电量基数不滚动累计到下一年度,自动清零。
8、如果市区“低保户”、“五保户”搬迁了,如何办理免费用电基数变更手续
市区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用电地址发生变更时,应携带与申请时信息一致的资料,及新办用电地址的电费交费卡(或近期电费发票),到供电营业厅办理变更手续。从申请变更月份的下个日历月份起在新用电地址户中进行免费用电基数返还的操作,同时停止原用电地址户免费用电基数返还工作。
9、市区受理免费用电基数业务的供电营业网点有哪些
网点名称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市区营业厅 |
崇川区青年中路111号 |
85501010 |
开发区营业厅 |
开发区华兴路8号 |
85162643 |
崇川供电所 |
世纪大道4号(市政府东首) |
83561156 80855731 |
钟秀供电所 |
五一路100号(醋酸纤维对面) |
80855762 |
永兴供电所 |
姚墩坝村12组(十里坊大桥下桥右拐往北,长和路尽头) |
85401186 |
港闸供电所 |
通宁大道与永和路交叉口(高店食品城往北100米) |
85550092 |
新开供电所 |
开发区华兴路8号 |
851626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