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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政策解读

来源: 365网站滚球盘 发布时间:2017-12-29 字体:[ ]

2017年12月29日,365网站滚球盘印发《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通价行〔2017〕269号)。

一、为什么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

今年冬季以来,天然气气源紧张、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导致供气企业成本上升。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为缓解市区管道天然气供需矛盾,经市政府同意,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适度疏导上游价格上调带来的影响,以保障天然气供应。

二、本次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原则是什么?

按照市区非居管道燃气成本上升情况,充分考虑下游用气企业承受能力,适度上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因气源成本上升增加的购气成本主要由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承担。

三、价格调整水平和执行时间是什么?

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使用量),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564元/立方米,下浮不限;对属于燃煤锅炉改造项目使用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范围内的,销售价格调整为3.304元/立方米;车用燃气价格暂不调整。本次市区非居管道燃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后价格水平仍处于全省中游水平。

自2018年4月1日起(使用量),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恢复执行通价行〔2017〕196号文件规定标准。

原文链接:http://www.hsh-yq.com/art/2017/12/29/art_17584_25572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