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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30 字体:[ ]

  20179月27日,365网站滚球盘印发《关于降低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通价行〔2017196号) 。

  一、为什么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答: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17]160号)和《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苏价工[2017]142号)精神,按照非居民用气门站基准价格下降及燃气行业增值税率调整的规定,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充分释放改革红利,降低下游用户用气成本。

  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怎么调整

  答: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降低0.126元/立方米,由3.36/立方米降为3.234/立方米;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经营的车用燃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90/立方米降为3.77/立方米;燃煤锅炉改造企业三年内使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由3.10/立方米降为2.974元/立方米。
  三、价格调整后对用气企业有什么影响

  答: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后,预计每年可减少企业用气成本约1500万元。

  原文件链接:《关于降低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