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民意征集
  • 征集主题:

    南通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意见建议征集

  • 征集时间:

    2018年05月10日 - 2018年05月30日

  • 征集单位:

    365网站滚球盘

南通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意见建议征集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97号)、《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市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17〕1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实施南通市主城区、通州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区域一体化的通知》(通政办发〔2018〕30号)要求,稳妥推进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实施成本调查、衔接周边城市价格水平等工作的基础上,市物价局会同市交通部门拟定了市区(含通州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方案。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主城区、通州区实行统一运价,改革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方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即政府制定基准运价(包括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车公里基准价,下同)和浮动幅度,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企业在基准运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运价(包括起步价/起步里程、车公里价)。

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的具体内容

1、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10元/3公里。

2、车公里基准价:3-18公里(含)为1.6元/公里,18公里以上部分为1.8元/公里。

3、浮动幅度:在基准运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基准运价的浮动包括燃料价格(油价、车用天然气价格等)变化因素。

4、空驶补贴:超过3公里以上部分的里程,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50%收取。

5、夜间补贴:22时至次日6时,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20%收取。

6、等候补贴:早高峰(7:00-9:00)及晚高峰(17:00-19:00)载客行驶途中因故停车等候的,每5分钟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计时收取等候补贴;非高峰时段等候时间5分钟之内免收等候补贴,超过5分钟的,每5分钟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计时收取等候补贴。

热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5月30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365网站滚球盘服务价格处(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邮编:226018,传真:85099590,电子邮箱:ntwjjbgs@163.com。


意见列表
意见 昵称 时间